文章内容

商品房预售许可

发布时间:2018/5/31 10:20:34 浏览次数:7813 来源:通化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


 

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规程

主体

通化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

设定依据

符合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》(建设部令第131号)

审批条件或标准

1、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,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;

2、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;

3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,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%以上,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。

办理程序

受理―审核―审批—发证

办理时限

1、法定时限

10个工作日

2、承诺时限

10个工作日

收费标准  

申报材料

1、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(发改立项)复印件2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(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)3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(原件)4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(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)5、施工进度说明(原件)6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(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)7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(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)8、营业执照(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)9、资质等级证书(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)10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(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)11、委托书(原件)12、被委托人身份证明(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)1314、商品房预售方案(原件)15、测绘报告(原件)16、物业服务申报表(原件)17、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18、建设项目投资证明(原件)19、商品房备案承诺书(原件)

联系信息

1、业务咨询电话:0435-5228596

2、投诉电话:0435-5228555

3通化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地址:通化县快大茂镇英才街79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