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 次 性 告 知 单
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规程
主体
通化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
设定依据
符合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》(建设部令第131号)
审批条件或标准
1、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,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;
2、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;
3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,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%以上,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。
办理程序
受理―审核―审批—发证
办理时限
1、法定时限
10个工作日
2、承诺时限
10个工作日
收费标准
无
申报材料
1、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(发改立项)复印件2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(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)3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(原件)4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(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)5、施工进度说明(原件)6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(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)7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(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)8、营业执照(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)9、资质等级证书(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)10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(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)11、委托书(原件)12、被委托人身份证明(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)1314、商品房预售方案(原件)15、测绘报告(原件)16、物业服务申报表(原件)17、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18、建设项目投资证明(原件)19、商品房备案承诺书(原件)
联系信息
1、业务咨询电话:0435-5228596
2、投诉电话:0435-5228555
3、通化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地址:通化县快大茂镇英才街796号